客服热线:400-700-0188
投资者教育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修订对比分析

日期:2021-09-29    来源:网络    作者:    点击量:3970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修订对比分析


《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03.01)对洗钱罪的修订对比

修正后

修正前

修正分析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删除“明知”,降低了洗钱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标准

2、删除罚金的限额比例,本罪的罚金不再有比例限制,扩大了人民法院根据个案情况,决定财产刑金额的自由裁量空间。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无变动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删除协助,意味着“自洗钱”行为被纳入了洗钱罪的规制范畴,具备了刑法上的可罚性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1、删除“协助”;

2、增加“支付”,将通过“结算方式”转移资金修改为通过“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通过修改洗钱的行为方式扩大了打击范围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通过修改洗钱的行为方式扩大了打击范围。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无变动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改了对单位犯洗钱罪的处罚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增加了罚金刑。

来源于网络素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