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经研究决定:
自2023年12月4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4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自2023年12月11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4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参考交易所通知链接如下: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3/11/1699405912450175.htm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