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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再告客户书

日期:2011-12-02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11069

关于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再告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2011年8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于2011年9月2日起施行)。我公司已于接到通知时起就根据前述决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启动客户账户规范工作。
我公司此前已在公司网站上公告过有关提示性的通知,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公司再次对有关事项作出提醒,请您仔细阅读:
历史账户是指2009年9月1日前,未通过统一开户系统而直接经期货交易所生成全部或部分交易编码的账户。
休眠账户是指截至2011年8月31日,同时符合(1)开户时间一年以上;(2)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3)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且(4)2011年8月31日结算后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4个条件的账户。
我公司将于2011年12月2日结算后向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上报我公司的休眠账户和历史账户,届时有可能您的账户会被限制新开仓、出金等权限。再次重申,2011年12月15日为资料补充的最后截止日,请在此期限前联系我公司客服部021-68550101,021-68559999,400-700-0188。
在此,公司郑重地提醒您,如果您在我公司开立的期货账户属于历史账户或休眠账户的,请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上海金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