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临近交割月合约持仓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4-09-17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3983
尊敬的客户:
近期我公司收到了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客户违反《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书指出某客户因属于自然人,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交易日闭市时仍持有交割月合约,且进入交割月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平仓而触发了交易所强平,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客户被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被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望广大客户登陆各交易所网站进一步了解相关的业务规则,在日后的交易中,按照交易所的规定,配合我公司做好临近交割月合约持仓的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