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各交易所各品种2410合约即将进入交割月,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2410合约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规定,2410合约需按单边持仓整数倍进入交割月,请按相关规定在9月30日14点30分前自行完成调整。以上逾时未处理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持仓我公司将进行强平。若此前合约接近停板,我公司将随时对您所持持仓进行强平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谢谢!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