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期货经纪合同》的公告
日期:2015-01-08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4107
尊敬的客户:
根据《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期货经纪合同(版本号2014.12)》(沪金期综字【2014】85号)(以下简称“《期货经纪合同》”)第七十五条的相关约定,现公告如下:
我公司为适应期货市场变化,对《期货经纪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15年1月5日起正式启用已修订的《期货经纪合同》,旧版《期货经纪合同》使用至2015年1月30日,同时根据《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本次合同修订内容将优先适用,旧版合同内容将按照2015年1月5日发布的《期货经纪合同》的合同内容执行,请您留意新旧版本《期货经纪合同》条款的变化,对新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当日向我公司书面提出,否则视同接受新版《期货经纪合同》的所有条款。
如有疑问,请致电公司客服热线: 400-700-0188。
特此公告。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