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3-31
打印此页
郑商函〔2026〕300号
各会员单位:
清明节休市期间(4月4日至4月6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6年3月31日
上一篇:【转发】关于2026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加强2026年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