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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豆一、豆粕等相关大商所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6-04-22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4617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我公司将豆一、豆粕、玉米、聚乙烯、玉米淀粉、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品种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铁矿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
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由于近阶段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