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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清明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3-27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8977

尊敬的客户:
2012年清明假期临近,根据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4日休市,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管理账户风险,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自2012年3月28日收盘结算起,各大期货交易所保证金变动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2012年3月28日结算时起,铅、铝、黄金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比例提高至14%;线材、螺纹钢、锌、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比例提高至15%;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比例提高至1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比例提高至18%;
(二)如果2012年4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以上品种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原有标准。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2年3月28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焦炭、聚氯乙烯、豆油、棕榈油、聚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4%;玉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标准维持12%不变;
(二)如果2012年4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以上品种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原有标准。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2年3月28日结算时起,早籼稻、普通小麦、棉花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标准提高至11%;菜籽油、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白糖、甲醇、PTA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标准提高至14%;
(二)如果2012年4月5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以上品种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标准恢复原有标准.
特此通知
上海金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