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发[2016]59号),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我公司将PTA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幅度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由于近阶段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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