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连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日期:2012-04-09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9522
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金源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