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6-11-08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3372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6〕281号《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涨跌停板、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16年11月9日交易时(即8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焦炭和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提高至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不变。我司也将相应调整客户交易手续费,敬请关注您的交易和资金情况。
特此通知。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