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市场账户常态化休眠的通知
日期:2012-07-17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11466
尊敬的客户:
2012年6月18日,保证金监控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2年7月起,我公司将根据《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启动客户账户常态化休眠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 自2012年7月起,我公司将按照《通知》规定的认定标准,每月进行一次休眠账户的筛选。休眠账户的认定日为每月15日,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我公司在认定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保证金监控中心报送休眠账户的申请。
二、 2012年7月16日为首个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日,筛选的休眠账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1)开户时间一年以上;(2)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3)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4)2012年7月16结算后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在我公司上报保证金监控中心后,休眠账户将被限制新开仓、出金等权限操作。请客户随时关注您账户的动态,以免影响您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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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