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2-09-25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106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假期风险控制措施,现将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前后交易所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2012年9月28日起,铝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黄金、螺纹钢、线材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6%;铜、锌、铅、天然橡胶、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7%;白银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
(二)2012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2年9月28日起,玉米、焦炭、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期货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7%;豆粕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
(二)2012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12年9月28日起,白糖、棉花、硬麦、普麦、甲醇、菜籽油(RO、OI)、强麦(WS、WH)、早籼稻(ER、RI)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至6%;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至6%;
(二)2012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原标准。
特此通知。
上海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