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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元旦假期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2-12-27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9770

尊敬的客户:
2013年元旦假日临近,根据交易所的通知,1113为节假日休市。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12年12月27日起,铝、铅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1%调整为12%;黄金、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2%调整为13%;铜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4%调整为15%;锌、燃料油、白银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3%调整为14%。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2年12月27日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9%调整为11% ;豆粕、焦炭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0%调整为11%。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12年12月27日起,棉花、早籼稻,普通小麦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9%调整为12%;白糖、菜籽油、强麦、平板玻璃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0%调整为12%;新强麦、新早籼稻、新菜籽油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8%调整为11%;苯二甲、甲醇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维持原比例。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原标准。
特此通知。
 
上海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