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0]313号),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17日结算时起,我公司玻璃期货合约(2009合约除外)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上一篇:【转发】关于调整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 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下一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