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文件
上能发〔2020〕141号
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8月24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除SC2009合约外,原油期货其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1日
抄送:证监会期货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1日印发
打字:丁 月 校对:赵 鑫 共印1份
附件
品种 | 交易保证金比例(%) | 涨跌停板幅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原油 (不含SC2009合约) | 12 | 10 | 10 | 8 |
低硫燃料油 | 12 | 10 | 10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