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债期货告客户通知书
日期:2013-09-04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10976
尊敬的客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将于2013年9月6日起推出国债期货,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就国债期货交易事宜向本公司客户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第七十三条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当日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根据上述约定,本公司有关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事宜通过本公司营业场所、公司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签订纸质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
四、本公司客户如对本通知书有异议,客户有权与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前,客户承诺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否则视为对本通知书的确认和接受。
特此公告!
上海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