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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中秋节假期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3-09-13    来源:    作者:金源期货    点击量:39776

尊敬的客户:
2013年中秋节假日临近,根据交易所的通知,919922为节假日休市。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13年9月16日结算起,铝期货各合约保证金由10%到12%;锌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1%调整为12%;铅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1%调整为13%;黄金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3%调整为16%;螺纹钢、线材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2%调整为13%;铜、天然橡胶、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3%调整为14%;白银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4%调整为16%。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3年9月16日结算起,黄大豆、黄豆2、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焦炭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9%调整为11%;豆粕各合约保证金由9%调整为12%。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2013年9月16日结算起,普通小麦、棉花一号期货各合约保证金由9%到11%;菜籽油、早籼稻、新强麦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8%调整为11%;甲醇、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2%调整为13%;油菜籽、菜籽粕、白砂糖、玻璃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由10%到11%。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原标准。
五、如9月23日未出现单边市,9月23日至9月26日公司仍按照以上保证金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