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1]224号),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20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菜油、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动力煤期货2106、2107、2108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动力煤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由于近阶段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