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经我司研究决定:
自2023年2月10日结算时起,PTA、菜籽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花生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硅铁、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玉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乙二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铜冠金源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上一篇:关于临近交割月份持仓调整的通知
